美国苹果公司和韩国三星电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制造商,两公司合计占智能手机出货量的50%。目前三星智能手机出货量大约是苹果iPhone出货量的两倍,但苹果却占据了行业近75%的利润。近年来,为了争夺市场,巩固自身地位,苹果和三星先后在美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欧洲主要国家提起诉讼,展开专利战。苹果三星专利战愈演愈烈,影响巨大,反映了产业未来竞争态势,值得深入研究。

  一、苹果三星专利之争与未来发展

  2011年4月15日,苹果率先在美国法院对三星提起诉讼。三星则迅速反击,一方面在美国法院反诉苹果,另一方面在韩国、日本和德国法院对苹果提起诉讼。在随后不到5个月时间里,双方互提诉讼十余次,纠纷还波及荷兰、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和法国。

  2012年8月24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定苹果侵犯三星两项技术专利,判决苹果赔偿三星4000万韩元,并禁止iPhone4的进口,同时销毁韩国国内存货。同时判决三星在手机图标回弹技术方面侵权,责令三星赔偿苹果2500万韩元,此判决明显有利于三星。一天后,美国圣何塞联邦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三星侵犯苹果6项专利,需向苹果公司赔偿10.5亿美元损失。从其他国家判决来看,到目前为止,苹果诉三星,在德国、荷兰和澳大利亚部分支持了其诉求,判决三星部分型号手机禁售或临时禁售,日本和英国则驳回苹果对三星的侵权诉讼;而三星诉苹果,除了在韩国部分胜诉外,在美国、意大利、法国等均被驳回。总体而言,苹果在美国诉讼中大胜,而在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诉讼中略占上风。

  苹果诉三星主要以外观设计相近似等为由,三星诉苹果是以其第三代移动通讯技术(3G技术)被苹果侵权为由。在苹果籍以获胜的六项专利中,三项是发明专利,三项是外观设计专利。近期,苹果已经再次就三星侵犯其数据监测、屏幕解锁、单词自动补全和全局搜索专利提起诉讼。三星也已就苹果侵犯其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长期演进技术(LTE)标准基础专利提起诉讼。二者的专利战更加深入化,也更接近核心技术层面。

  苹果三星之间的专利诉讼反映了通讯领域行业格局和竞争态势的新变化。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技术的突破,苹果基于技术整合以及工业设计与艺术的融合起家;三星则一方面做苹果等公司的供应商,另一方面在技术创新上获得了较大进展,形成了自身的技术和品牌优势。在智能手机领域,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分别占据总体专利的25%、24%、23%、16%,技术实力较为平均,美国并不具备压倒性优势。苹果、三星崛起为行业领先企业,但围绕新行业领袖的产业生态尚未最终形成,为了争夺龙头地位不免一决高下。

  根据预测,2012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份额将占全球的20.7%,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这意味着移动终端设备商可能进一步提升对我国市场的关注度。而随着我国企业在智能手机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的提高,专利战可能延烧到我国企业。中兴通讯在今年第二季度的手机出货量已经达到800万台,占了全球市场的5.2%。如此高速的增长必然会引起其他市场领先者的注意。最新报道,Vringo公司已经在英国发起了对中兴英国公司的诉讼,指控该公司侵犯其手机、基站和基站控制器专利。另外,若苹果与三星的诉讼以达成专利许可协议结束,安卓系统(Android)手机的成本将进一步增加,这将进一步压缩主要使用安卓系统的我国企业的利润。同时,随着云计算、云应用技术的发展,谷歌、百度、360、腾讯等互联网公司逐步进入智能手机市场,围绕互联网应用可能会再起战端。

  二、智能手机专利战的启示

  (一)技术升级和新产业兴起往往引发专利战

  通信领域专利高度密集,每次技术升级、新产业兴起,往往会出现以专利战为先导的行业洗牌。同时,专利诉讼通常出现在部分龙头企业专利布局基本完成、技术逐渐成熟阶段。数据显示,在过去几年中移动行业相关的专利诉讼每年增长25%,充分反映出专利对通信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巨大影响。

  (二)专利已成为企业决胜市场的战略性武器

  目前来看,在行业洗牌期间和企业巩固自身地位乃至产业生态形成过程中,专利已经转变为企业决胜的战略性武器。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重要目的之一转变为通过专利布局控制上下游企业和市场。产业链则往往围绕具有龙头地位的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构建。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企业不仅通过专利战打击对手,还积极竞购专利,构建更完备的专利武器库来巩固自己的地位。2011年苹果公司以45亿美元收购北电网络专利组合,谷歌以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其中55亿美元用来购买专利组合),分别超过了两公司当年研发投入的24亿美元和52亿美元。显而易见,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在企业竞争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

  (三)企业运用专利法律政策的能力越发重要

  三星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知道了,仅靠良好的技术和经营能力无法成为世界第一,法律也同样重要。”为了争夺市场,苹果和三星分别在全球多家法院选择不同的专利作为攻击点发起诉讼,两家还开展了多次谈判,这背后是两家公司对当地法律规则、商业规则的有效运用和对法律事务的大量投入。有机构估计,苹果和三星仅在美国支付的律师费可能就达到了2000万到4000万美元,双方更准备了以万页计的法律文书。企业只有提升自己的专利储备和运用专利法律的能力,才能应对这样大规模惨烈的诉讼战。

  (四)美国市场知识产权风险进一步增大

  苹果三星之战遍布近十个国家,互有胜负。多数国家法院判决的赔偿额、包括韩国法院对苹果侵权的判赔额都是很有限的,只有美国法院判决了巨额赔偿。实际上,数千万美元的律师费、十亿美元以上的赔偿额对大多数公司而言,将会是毁灭性的。当然,一家公司可以选择退出美国市场,但基于美国市场的规模,这种选择必然限制它成为一流、更别说行业第一的公司了。但是,要进入美国市场,在知识产权方面往往又面临着巨大风险。对于标的额较大的诉讼来说,即便是胜诉了,往往也要付给美国的律师们成百上千万美元的律师费。随着美国经济实力的相对衰落,利用专利等手段保护国内市场和企业可能成为常态,对于外国企业来说,美国市场的知识产权风险明显增大。

  (五)专利地域化特点有助于平衡企业知识产权利益

  根据现行知识产权领域的有关国际协议,知识产权制度保持了其地域化的特点,专利审查、授权、司法审判某些规则可由各国自行确定。此次苹果三星大战,如果说美韩法院对苹果三星专利之争的不同判决可以理解为国家保护本土企业“地方保护主义”的司法政策的话,那么,在多个国家多个法院互有胜负,就彰显了两公司根据专利制度的地域特点和企业在各个国家的专利布局而选择不同专利、不同法院维护自己利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各国法院根据本国专利法、竞争法等给出的不同判决从总体上维护了市场的正当竞争秩序。

  三、有关措施

  苹果三星专利战进一步体现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于部分技术密集型产业,专利已经成为举足轻重的竞争武器,成为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应进一步引导企业提高专利意识,尤其是提高企业对专利运用和风险防范的认识,并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第一,建立产业专利运营基金,支持企业依靠专利发展。近年来,韩国政府为了协助三星和乐金(LG)应对专利诉讼,集中政府和企业力量投入5000亿韩元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公司,并推动成立了半导体等重要产业的十多个专利联盟;台湾地区为了协助企业应对专利战,投入两亿台币成立了知识产权银行,设立了反诉型基金和布局型基金。这些措施发挥了“抱团取暖”的作用,对于尚不具备足够专利优势的韩国、台湾企业在海外发展形成了有力支撑。建议在支持企业创新、获得更多高水平专利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由政府资金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专利运营基金,根据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状况的分析,择机、择时收购无线移动互联网应用等方面的重要专利,增加我国产业未来应对专利战的筹码,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发展。同时,扶持相关企业进行国外专利布局。

  第二,加强知识产权审议,降低重点企业产业市场风险。当前,国内一部分企业已具备一定产业规模,与作为行业龙头的专利大户形成了市场竞争,但同时其自身专利组合又存在明显缺陷,一般而言,这类企业通常面临着被诉的高风险。因此,应加强对企业的引导,特别是对尚不具备国际化发展经验而又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重点支持,在行业、企业层面构建知识产权审议制度,重点针对美国,加强专利预警分析,排查知识产权风险,提早防范化解专利战风险。充分运用审议手段,推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形成市场化运作的专利联盟,发挥联盟内成员企业间专利的互补作用和专利集中效应,力争获得集群竞争优势。

  第三,完善专利法,加强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苹果三星专利纠纷涉案专利以外观设计为主,尽管三星并不认同苹果“圆角矩形”的专利是创新,但美国法院判决的损害赔偿数额却高达数亿美元。同时,主要是依赖卓越的设计,并不具备明显技术优势的苹果却掌握了智能手机的定价权,拥有了行业最高利润。这表明,在技术实力不分高下的一些产业领域,以消费者感受为主导的产品的竞争力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外观设计。在消费电子等我国重要的产业,有效鼓励企业提高设计水平,推动消费电子产业发展更上新台阶,应该大幅度调整我国法律实践中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保护力度政策。建议积极研究局部设计、电子界面保护问题,加强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

  第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苹果三星诉讼表明,必须有一批具有卓越才能的企业法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业人员才能支撑企业走出去发展。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纳入国家“万人计划”等有关人才扶持和发展的项目,选择扶持一批具有较强能力的专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发展,构建全球化的、支持我国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法律服务体系。(信息来源:《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动态》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