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六方面重点任务,提出要“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推进论证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学位”,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以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涉及的产业、领域面多量广,人才需求数量大、质量要求高。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指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结构还不够优化,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数量不足,知识产权人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仍一定程度存在。

笔者认为,为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知识产权高素质人才,在高校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具有重要意义。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是贯彻党中央决策的必要措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学科被写入《纲要》,无疑是国家重大需求的体现。

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国以“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建设为重要方向的高等教育创新发展正在全面推进。其中“新文科”改革以全球新科技革命、新经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背景,体现了“新文科”的战略性、创新性、融合性、发展性等典型特征,成为我国众多高校确定的新兴学科发展方向。

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是满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对人才需求的必经途径。面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大量高校设置了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知识产权系等二级机构。2012年,教育部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正式设立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但是我国硕士和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一直未设置知识产权学科。由于缺乏知识产权学科博士点的支撑,导致知识产权专业师资队伍的数量匮乏和结构单一,无法有效供给,对于知识产权这类需要交叉、综合的人才培养的学科十分不利。因此,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是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对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所进行的顶层设计和蓝图规划,可以回应国家的需要和时代的需求。

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科学的根本需要。知识产权规则的形成是多学科交叉研究的结果,是多领域共同合作的结晶。在知识产权这个既有重大现实需求,又涉及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兴交叉学科领域,越早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就可以越快解决当前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多学科交叉合力,取得重大突破。

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建设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尤其是知识产权博士点的建立不仅可以优化高校学科结构和布局,还可以有效支撑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建成,有效促进前沿科技成果转化,为建设新文科、新工科、新医学、新农科等提供知识产权人才和专业服务。在高校设置知识产权博士点,可以促进高校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深度挖掘和有效运用,明晰产业发展格局、技术创新方向和研发路径,提高研发创新起点,做好专利精准布局,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部分高校通过其他学科点开展了知识产权相关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但是还没有真正以知识产权作为一级学科开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践经验。笔者建议,未来,可在知识产权资源丰富、办学基础较好、影响力较大的高校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建设,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学位。

推动部分高校先行先试。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建设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发挥当前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学科发展平台的作用,重点支持拥有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权的高校,探索自主设置知识产权交叉学科博士点,开展知识产权研究生教育培养实践,引领全国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

发挥各自优势设置特色专业。知识产权学科是以知识产权为研究对象,为创新服务的系统性知识体系。应立足知识产权学科的这一本质属性,区别于传统的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专业,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五大块内容进行综合集成,或突出强调某一方面的具体内容,提升在知识产权学科具体专业建设上的包容性,形成丰富多样且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强化顶层协调机制和推动作用。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方面的沟通和创新,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探索打破在现有“交叉学科”内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的现状,适时修订一级学科目录,为没有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权但又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拓展路径。此外,要不断总结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和经验,为推动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知识产权专业学位设置、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供指导。(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教授 宋伟 副研究员 葛章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