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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讯  日前,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参加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举办的“促进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座谈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产业司副司长夏农主持座谈会,听取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同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等协会代表,一同就进一步促进我国服务业发展进行研讨,并表达了各自的意见。

  研究会认为,专利及知识产权制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针对发明创造的服务性社会制度。在发明创造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加工”的服务性智力劳动以增加其附加值,包括专利代理服务、咨询服务、评估和风险预警以及策划和培训等内容。虽然有“专利是有身份企业的标志”这一说法,但退一步讲,企业可以没有专利但不能没有专利分析——以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因此,技术产品开发前的评估及相关专利风险预警对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服务性工作。

  研究会表示,鉴于我国的技术产品发展状况和我国实施专利制度时间不长,很多企业对专利的认识还需要相应的时间,因此,对从事专利及知识产权服务的服务性企业还应该予以政策性倾斜,包括市场准入的门槛制度和“入市”后的环境,特别是税收与税赋,使这类服务性企业的发展能够做到真正的“开源节流”,以推动服务性行业的整体发展。 

  研究会建议,借鉴由科技部牵头制定的高新技术产业认定办法中对拥有专利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的近半减免(由通常的25%降低到15%)政策,对专利服务性企业在整体大环境下先行局部小环境的改善。

  研究会还提出,社团组织本身向社会提供服务是其基本载体和生存手段,目前形势下以对企业同等的方式向社团组织收取年度所得税,不利于社团组织的长远发展,应借鉴“民营非企业”组织的税收管理政策,减免年终所得税,从而扶持并鼓励社团组织自觉积累,做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