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要求,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现面向研究会会员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名额

       研究会原则上可推选三大奖候选项目2项,可推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

       三、推选要求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推选候选项目(人选)完成人必须为研究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2.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3.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4.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5.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须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四、推选工作及材料要求

       1.研究会将严格遵循推选提名工作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评审遴选工作。

       2.申报单位须确保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须确保该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受理不接受撤回申请。

       3.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五、推选材料填报要求

       1.拟申报的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注册“智慧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及附件材料(推选材料非涉密证明由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凭“推荐码”提交至研究会。所需“推荐码”请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联系研究会(010-61073464)获取。同时,申报的拟提名项目在拟推选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研究会邮箱cips1985@126.com。系统填报须于2023年12月26日中午12:00前完成,逾期恕不予接收。研究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研究会理事单位以上单位会员按层级优先。

       2.中国科协拟提名项目(人选)产生后,将通知拟提名项目(人选)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