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系统描绘了我国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其中“两大目标任务”的提出,使得《纲要》不仅具有政策前瞻性的引领意义,更具有措施实践性的指导意义。如何全面落实《纲要》的各项重点任务,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知名专家学者。

纲举目张 目标更明确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伟大奋斗目标。“《纲要》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战略谋划,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十五年发展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其中,坚持分阶段实现发展目标的策略,将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总目标的有序实现提供坚强保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纲要》确立的发展目标是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内涵的具体化,两大目标任务中既有宏观的体系性蓝图,也有微观的细节性规划,对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而言既是方向性的引领,又是可操作性的建设目标。”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中心主任张伟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纲要》确定的两个阶段的目标并不是割裂的,而是相辅相成的,要在实现2025年的发展目标的基础上,面向2035年远景目标接续奋斗。

今年3月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化量化了未来十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具体到知识产权工作领域,张伟君认为,《纲要》确立的目标任务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新时代的发展方向,回应了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这与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相适应。

曹新明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核心指导思想,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则为《纲要》提出的总要求,两者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目标具化 抓手更具象

《纲要》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

对此,曹新明认为,为实现《纲要》提出的2025年工作目标,未来5年我国应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快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制定研究工作,这是统领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核心要素等知识产权全链条的法律;二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专利商标审查和管理系统,优化审查流程,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三是凸显知识产权价值,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四是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

值得关注的是,在确定2025年工作目标时,《纲要》明确提出了4组预期性指标,即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有关专家认为,这4组指标的提出,集中体现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主题。

“数据指标的确立,一方面使得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更加具体和清晰,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为相关部门推进具体工作找到了有力抓手。”张伟君表示。

曹新明也进一步分析指出,这4组指标分别体现了专利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我国对国外知识产权的利用程度和我国知识产权的出口竞争力以及高价值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竞争力,4组指标均具有很好的成长性,能够有效反映并检验在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过程中取得的实际效果。

接续奋斗 竞争更有力

按照《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其中,关于“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的概念,引发了业界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在张伟君看来,这一概念主要应从国家层面、企业层面及社会公众层面三个层次来考量。从国家层面主要考察我国是否拥有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能力,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水平是否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达到世界水平;从企业层面主要考察我国在不同技术领域是否产生了一批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通过知识产权运营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从社会公众层面主要考察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是否基本形成,让侵权产品在各种市场中逐渐销声匿迹。

曹新明指出,所谓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就是国家在各个知识产权类型中具有开拓性和引领性的成果,能够突破外国的封锁、制裁和打压,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效果。

到2035年,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目标远大、使命光荣,需要我们接续奋斗,从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持续发力,努力提升我国的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曹新明建议,我国应重点从五个层面作出规划、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即将我国由知识产权引进大国转变成为知识产权创新强国、从知识产权数量大国转变成为知识产权质量强国、从知识产权平面保护转变成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以及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主阵地由国内转变为国际,并建立起全链条、多维度、多层级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