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历史不难发现,知识产权在大国崛起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知识产权围绕智力成果配置创新资源,构建起创新生活的规范与秩序,促进科技成果的创造与流转,推动国家产业升级与经济结构转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出发,面向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十五年发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知识产权是中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40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成为名符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但与“知识产权强国”目标仍有差距。在“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过程中,仍然有诸多掣肘因素。这些都要求我们要立足当代中国的历史方位,深深扎根中国传统与文化,把知识产权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国情结合起来,继续走好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从本质看,知识产权强国是制度强国,以确定智力成果归属的知识产权制度为中心,辅之以促进其创造与流转的科技、财税、金融、文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令等制度综合作用,推动创新创造蓬勃发展;从理念看,知识产权强国强调激励创新,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通过知识产权最大程度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以启动市场创新机器,推动国家走上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从关键看,知识产权强国需要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着力提升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创新资源引导力、市场竞争力等。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泛,需要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现实国情,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系。《纲要》在深刻把握现实国情的基础上,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规划了切实可行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时间表分为两个阶段目标:一是到2025年,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二是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路线图则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于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六大方面,全面统筹、重点推进,努力建设起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我们必须准确把握中国的现实国情与时代特征,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制度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因势利导,积极推动,有步骤、有计划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董涛 作者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